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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水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22-12-21        来源: 太原市水务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公开日期 2022-12-21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四个一流”为目标,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了水务力量。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规划先行,优化水利发展顶层布局

准确把握管水治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构建水支撑和水保障,今年共谋划编制水利规划3项,其中编制完成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片区)大盂产业新城防洪专项规划》和《太原市丈子头区域防洪规划》,启动了《太原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大力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做好考核工作。编制完成《太原市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初稿。编制完成《太原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批复并印发实施。完成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印发了今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考核任务。

二是落实用水计划,加强定额管控。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执行管控,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地下水取用水量管控指标分配下达至各县(市、区)及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确保年度用水控制在计划指标内。

三是推进工程建设,实施超采治理。编制完成《太原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政府。2021年实施的水源置换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近期组织验收。2022年度实施的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中,娄烦县生态补水工程正在招投标,清徐县晋祠泉域超采区关井压采工程初设已批复,其余初设正在报批,预计年底完成80%投资任务。

四是加强督促整改,做好生态补水。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各超载地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中已有存量取用水问题整改的通知》,年底前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做好汾河太原段生态补水,1-9月汾河干流韩武出境断面生态水量平均为16.57立方米/秒,达到规定要求。

(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9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工作。全市15座小型水库、174座淤地坝、49条河流585个堤段的防汛责任体系全部建立。

二是专班推进落实。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专班、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大盂产业新城防洪体系建设指导专班和技术支撑专班、防汛包联县(市、区)督导组四个工作专班,深入一线指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做好应对准备。今年汛期共组织日常会商120次、应急会商64次,发布山洪预警15次,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3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8次,进一步提升了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抢险处置能力。

(四)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提升河湖管理水

一是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市1141名河湖长1-9月份累计巡河湖17900余次。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河湖长+河湖警长”工作机制》,配备市、县、乡、村四级河湖警长271人,巡河湖780余次,处理涉河湖问题6件。

二是实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成立太原市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今年计划开工建设12个项目,目前已开工10个,全部完工1个,项目主体工程完工2个,累计完成投资2.96亿元。

三是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省01号河长令要求,完成水利部2批共500个疑似问题线索核查,完成38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调整汾河干流农作物种植结构8628亩。

四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组织实施南川河娄烦县河道综合治理等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河道治理23.2公里,完成投资1.61亿元,投资完成率100%。

五是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共70条河流划界工作并进行政府公告。至此,全市109条(座)重点河流、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夯实民生水利基础

一是全力做好春浇工作,累计完成灌溉面积48.291万亩。二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持续推进敦化、上兰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目前下达投资已全部完成。三是3.75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智能水表安装和联网工作除尖草坪区和清徐县外,已全部完成,全市任务于12月底完成。五是今年上级安排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任务107处,实际完成143处,受益服务人口156360人。市级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3处,巩固提升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完成了年度投资任务。六是19.5万亩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77.8%,年底全部完成。

(六)坚持“项目是第一支撑”,强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

今年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共18项,其中市级13项,县(市、区)级5项。市本级工程中,“两库”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64亿元、58%工程量。“三河”(南沙河、风峪河、虎峪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88亿元、31%工程量,其余“六河”前期工作正加快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片区)大盂产业新城防洪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6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38%工程量。太原市东西山调水工程可研已编制完成,预可研已立项批复。县级工程中,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太原段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57亿元、79%工程量;太榆退水渠改扩建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80%工程量。

    二、特色与亮点

一是组织编制完成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防汛规划》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应急度汛预案》。目前东干渠、西干渠、中干渠、缓洪池和北截洪沟已完成主体工程,具备行洪能力,并在今年汛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安全度汛。

二是南沙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理念强、建设标准高、施工进度快,在省、市领导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省水利厅《关于表彰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样板项目和标杆项目单位的决定》中荣获市级样板项目单位。

三是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乌马河、象峪河治理任务已全部完工,防洪能力明显提升,并在应对今年汛期强降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汾河百公里示范区小店段、清徐段已完成治理任务,晋源段完成工程量的66%。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围绕中心找定位,站高望远谋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

(一)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上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完成各县(市、区)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生产值用水量降幅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实施《太原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通过节约用水、水源置换、关井压采、强化管理等措施,全方位、多措施强力推进地下水超载治理。三是组织超采区范围内各县(市、区)积极储备超采治理项目,积极向省水利厅申报,力争2-4个超采治理项目。四是编制完成《太原市水资源自动化监测规划报告》并逐年组织实施。

(二)在项目建设上取得更大进展

一是继续推进太原东西山调水工程。工程可充分发挥万家寨引黄工程作用和效益,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太原和晋中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供水安全、压减地下水开采、改善和修复汾河流域水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总工期约3年,估算总投资约40.5亿元。工程已列入省水利厅《山西省城乡供水保障项目》,计划统一对接国开行进行融资。目前省水利设计院正在和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对接,对各项目投资和盈利能力进行测算,力争明年开工。

二是实施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大盂产业新城防洪二期工程。工程涉及北同蒲铁路东、西两区域共10项,总投资16.2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1.31亿元,征拆等土地费用4.96亿元。

三是加快推进“两库九河”项目。持续推进“两库”改造和“九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两库”工程争取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北沙河、北涧河力争2023年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南沙河、风峪河、虎峪河和玉门河争取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九院沙河、冶峪河、北排洪沟争取2023年上半年开工,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在河湖管理上展现更大作为

一是扎实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坚持质量与安全两手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计划实施12个项目,总投资15.05亿元。二是持续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全面落实省01号河长令要求,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和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对已完成划界的109条(座)河湖成果进行复核,配合规资部门开展确权工作。完善智慧河湖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城市九河全线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数字模拟、及时预警和科学管控。三是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水平。实施河湖长动态调整,落实好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配备,依据工作职责开展河湖巡查检查。发挥“河湖长+”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处理涉河湖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议事协调作用,加强督察督办力度,落实好省、市级河湖长及省河长办交办事项。以提升县、乡级河湖长履职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管理培训。四是持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汛前准备,扎实开展汛前防汛备汛检查及隐患问题整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根据气象部门雨情信息严密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会商结果、山洪预警等信息;持续推进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升防汛能力;加强水利调度,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做好汛期值班值守,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四)在民生水利上实现更大提升

全力做好冬春浇工作,确保农田应浇尽浇。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水费收缴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入户水表安装,努力实现农业水价以表计征、以量收费的规范化发展。持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3年计划争取财政资金200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管网改造、蓄水池、水源保护及水质净化设备等,预计受益人口2.7万人,进一步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提升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