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务局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时间:2024-07-18 来源: 太原市水务局 字号:[ 大 中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4-07-1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一)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管水库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采砂等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重点流域、河道、泉域、湖泊、淤地坝、河口、河岸滩涂及盐碱地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监管;
(四)负责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五)督促指导水利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六)参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七)组织指导小型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八)负责本部门职能配置规定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